中新社福州九月二十八日电(章法)二00三年一月发生在闽南东山县的绑架台商、勒索百万元人民币重大案件告破后,日前经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罪犯分子黄元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四名罪犯分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徒刑。
黄元金,男,今年四十岁,漳州龙海市人,漳州市某建筑公司职工。二00二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黄元金来到东山县,找到朋友刘方豪说,如今走正道赚钱难,快过年了,但手头很紧,提出绑架勒索钱财的主意,要刘方豪在当地物色绑架的对象。两人一拍即合。而后,黄元金纠集黄鲁平,黄鲁平又纠集胡长伍,由胡长伍纠集黄吉顺,四个人一起参与绑架犯罪。二00三年元月二日晚,他们在东山县某酒店守候,绑架了东山县台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吕榜洲先生。当晚十时许,威胁、勒索人民币达一百零五万元。
案发后,东山县公安机关迅速出动。元月三日傍晚,刘方豪得知警方已行动,便打电话通知同案犯放掉了吕榜洲。吕先生被绑架勒索百万元案引起祖国大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大案。公安机关根据吕先生提供情况,出动大批警力,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分赴厦门、漳州等地开展侦查工作,案发第三天便锁定目标,第六天便抓获第一名犯罪赚疑人,从发案到破案只用了七天时间,将案犯一一收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