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九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张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农业大省——四川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今天结束。总结七天深入走访见闻,检查组直言土地承包法制化进展与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言。
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舒惠国今天在这里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村入户”的要求,检查组分成三路,一路专门听取汇报、检查乡镇的土地台帐、听取村干部的介绍,另两路随机进入到农户家中,与农民直接交流,并直接与部分市、县信访部门沟通,了解有关土地信访案件及其处理情况。
舒惠国表示,总体上看,四川省对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十分重视,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好征地和失地农民补偿工作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和积极探索,取得较好效果。
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个别地方宣传贯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内容丰富,由于法律正式实施时间只有半年多,一些基层干部对法律掌握得还不够准确,农民虽然知道有了土地承包法,但对法律赋予的权利还不十分了解;
实施中的新情况需要协调和规范:由于各地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同,在贯彻实施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有的农户同一块地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退耕还林后又领取了林权证,也没有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等。这些问题为今后土地承包纠纷埋下了隐患;
对抛荒问题缺乏有效的处理机制:据地方反映,由于粮食种植比较收益偏低、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较多、土地流转不畅,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一些地方又因抛荒而出现欠税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舒惠国代表检查组提出四点建议:高度重视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加强执法监督,保持工作连续性;加大普法力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土地流转。
基层政府和当地农民也向检查组提出了一些意见,如:在西部地区率先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土地负担;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规间的衔接问题;对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的特殊情形做出具体解释;对承包方拒交农业税,不履行“一事一议”义务的承包农户明确约束措施等。这些来自最基层的建言将通过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
在近来全国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农村土地承包法至少在三方面堪称其最:实施刚过半年即开始检查,时效快;检查、自查总共十八个省区,规模大;其执法检查组全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任职以来首次参加的类似会议。中国高层对这部法律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今后一个月内,还将有几支执法检查组陆续奔赴各地。各组检查结果将在十二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全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