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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官员:三点注意事项助你安全留学

2003年09月18日 13:50

  中新网9月18日电 中国教育部国际司司长曹国兴近日在接受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保护自己权益,避免上当受骗,留学当事人一要弄清国外学校的性质和资质,二要弄清所付的费用是否合理,三是不要听信虚假宣传,避免被误导。

  曹司长说,首先要弄清国外学校的情况。在国外,资质较好的学校,包括私立学校都很看重声誉和质量,对学生入学的条件要求相当严格,学生往往需要参加多种科目的入学考试,不是有钱就可以上的。

  但是某些留学中介却虚假介绍学校情况,有的甚至还误导称:只要上了所谓“预科班”,不用考试就可以轻松进大学。有的中介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把国外语言培训学校说成是进入大学的必由之路和捷径,把只有几间房子的“小作坊”或几人合办的“野鸡学校”吹嘘成跨入大学门槛的必经之路;有的中介故意混淆学校的性质,将与世界名牌大学没有任何关系的语言学校说成是正规学校或正规预科学校;有的机构明明没有学历学位的授予权,却以“分校”、“分部”自居,打出“名师教授、授予MBA学位”等幌子,误导消费者;有的中介在中文翻译上做文章,将国外的专科学校“College”翻译成为综合性大学“Uni鄄versity”,或者翻译成大学的下属学院“School”;将“Diploma”证书翻译成为学位证书“Degree”等。

  他提醒说,留学人员应该通过多种渠道,搞清学校的性质和资质,安全迈出留学第一步。

  二是弄清所付的费用是否合理。

  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留学,留学当事人交纳费用时要搞清楚每一项费用的用途,并索要正式收据、发票。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打起官司,这些收据和发票都是重要的凭据,否则,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挽回损失。

  曹司长说,第三是不要听信虚假宣传,避免被误导。

  个别留学中介因利益驱使,常常会做出种种国外情况的虚假承诺,但等留学当事人发现所承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出入时,已很难通过合法途径得到合理赔偿。当遇到模棱两可、容易产生歧义与纠纷的问题时,一定要事先搞清每一细节问题。像服务费、手续费、中介费等,都要先说清,明算账,再签订中介合同。至于少数中介受经济利益驱使,不顾职业道德,为不够入学条件的当事人出具假材料、假证明的情况,留学当事人更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还有少数中介故意提供国外虚假信息,比如,南非等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留学生打工,但他们却谎称南非政府允许留学生边打工边学习,以吸引家境不富裕的留学当事人。

  所以,通过正规渠道多了解留学国家的情况,特别是学校资质方面的情况,是鉴别“承诺”真伪虚实的重要保证。随着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网上内容的不断丰富及针对性不断增强,消费者会在这里解决许多实际问题。(姜乃强汪瑞林))

 
编辑: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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