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公民应尽快交毒鼠强 10月1日后仍持有者将受严罚

2003年09月16日 11:28

  中新网9月 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向新闻界15日通报了各地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的进展情况,截至8月18日,各地已累计检查杀鼠剂经营点56730个,其中吊销营业执照644个。

  另外,根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从10月1日开始,制造、买卖、运输毒鼠强情节严重者可被判极刑。

  据介绍,近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将放在继续抓紧在社会上的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清查清缴工作上,对逾期仍不上交的,10月1日以后将按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

 
编辑:宋方灿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