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在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中,为“阳光工程”规定了审批、规划、用地、收费、拆迁、招标、采购、施工、执法、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十公开”和杜绝暗箱操作的“十不准”。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认为,这“十公开”、“十不准”不但涉及了基本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而且能够明显看出吸取过去教训,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对症下药的良苦用心。
文章提到,从现在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还有5年时间,这5年正是奥运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和关键期。北京市于此时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显然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应该说,奥运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北京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次巨大的考验。在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基础上,能不能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次“阳光奥运”、“廉洁奥运”,不但是北京人民关心的事情,也是全国人民和世界舆论都关心的事情。
因此在另外意义上,奥运工程建设对北京的廉政建设也是一次机遇。有中央的重视,有北京市决策部门的高度自觉,有全市、全国,乃至全世界亿万双眼睛的注视,有各方舆论的高度关注,将有力地促进北京市探索、制定一套严格有效的防腐、反腐制度。这套制度不但将保证奥运工程建设的透明、廉洁,也将为北京市长远的制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而且有可能为中国的反腐制度建设探索出可贵的经验。(张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