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中国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进出口贸易、保护国内产业取得初步成效。自中国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今,中国对国外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已有24起。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13日在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举办的“2003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说,目前这24起案件中有一半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立案的,其中作出最终裁定并已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11起,作出无损害裁决而终止调查的2起,作出初步裁定的7起,其余4起案件正在初步调查过程中。
此外,2002年5月,中国对部分钢铁产品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这是中国第一起保障措施案件,也是中国保障措施条例颁布后的第一次实践。同年11月,对5种钢铁产品作出了有损害裁决,对20种产品作出了无损害裁决,充分体现了中国遵循法律和世贸规则的决心和能力,也有效地防止了世界钢铁贸易转移对中国钢铁产业的冲击。
王琴华表示,尽管中国调查和裁定的反倾销案件数量还不是很多,但已体现了很好的效果。从已作出裁决和初裁的案件看,都较好地遏制了国外产品的倾销行为,改善了国内相关企业的经营环境,一些产业因此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