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电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帮助陕西省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九月三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二千万元人民币救灾资金,用于帮助解决转移安置灾民的基本生活。
另外,今日中央财政还拨付内蒙古赤峰市地震救灾资金五千二百万元,其中五千一百万元用于帮助解决地震灾区灾民倒房重建,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一百万元用于地震灾区卫生机构修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