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对于日前大陆女子私渡赴台溺毙事件,有台湾媒体报道称将对遇害者家属予以赔偿一事,台当局相关部门今日称,从未表示过对溺毙的6名女子进行补偿,同时并称,不会予以全面补偿。
据“中央社”报道,日前有台媒体报道称,在苗栗外海被人蛇集团推入海中惨遭溺毙的6名大陆女子,依犯罪被害人补偿规定,其家属可于事件发生二年内,向所属“地检署”申请被害补偿。
而“法务部长”陈定南今日上午强调称,这项消息绝非来自“法务部”高层官员。并称因为被害人若为“犯罪行为者”,依“法”可不予补偿。
他强调称,对于此次私渡溺毙事件,如果家属申请补偿,“法务部”将审慎处理,并称不会予以全面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