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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外国首脑》著作权案开庭 原告索赔20万

2003年08月22日 14:14

  中新网8月22日电 2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毛泽东与外国首脑》作者文显堂状告青岛日报报业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案件。原告要求索赔20万元。

  据法制日报的报道,由文显堂、郑巧临共同编著的《毛泽东与外国首脑》,1999年由中央党校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原告文显堂认为,青岛日报社既未经出版社同意,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2001年9月7日至同年12月27日期间,分76次在青岛日报上连载,并同时在该集团的青岛新闻网上发布,已构成著作侵权。

  而被告方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则称,他们曾经把稿费寄往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共寄出4次,总金额为1580元。经查,只有9月份的400元退回,其他三笔还没有到应退回的日期,估计是出版社拒收。

   2003年3月3日文显堂曾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因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案交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月15日,在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作者收到该报社寄来的2000元稿费。

  双方在庭上交换了证据。法学专家表示,如果两种侵权事实都存在,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将引人关注。(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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