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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竞争上岗成为中国官员晋升主要形式

2003年08月18日 14:11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齐彬)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几年来,竞争上岗已成为中国各级党政官员晋升的主要形式。

  记者今天从中国人事部了解到,自一九九八年中组部和人事部制定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以来,已有三十五万余官员通过竞争上岗。

  去年,中国政府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晋升的官员十八万多人,占同年晋升人数近六成;而一九九九年,仅有一万五千多人通过竞争上岗,不到全年晋升人数的百分之六。

  人事部官员介绍说,竞争上岗最初是在一九九四年机构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以选配和分流人员的手段而运用的,由于效果显著,并得到民众普遍肯定,而在全国推广。

  竞争上岗的主要程序是:公布竞争职位与条件,公开报名,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产生任职人选,然后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择优任用干部。

  人事部官员认为,竞争上岗是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官员选拔任用方法。这一方法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遏制了托人说情、跑官要官、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腐用人观念;在官员能上能下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奋发进取,提高行政机关的效能。

  几年来,竞争上岗在上至中央国家机关、下至乡镇街道的范围内普遍推开。目前,已有三十二个国务院所属部门以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处级和司局级干部;各省区市也对部分厅局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参与竞争上岗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如水利部八个副司级职位,参与竞争的达一百六十四人;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也愈加成熟、规范。

  人事部官员表示,竞争上岗是一项新制度,在发展过程中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一些官员存在认识偏差,担心没有经验会搞出乱子;部门和地区间的实施情况不平衡,中央机关的一些部门还从未开展过竞争上岗,地方各省区市的发展也不平衡;操作还不够规范,等等。

  人事部官员指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推行竞争上岗,要将其作为一项制度;二是要着力提高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化水平,真正使优者上,劣者下。据透露,中组部和人事部正在起草《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规范竞争上岗的运作程序,提高科学化水平,积极采用现代测评技术,提高选人质量。

  中国公务员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齐彬)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行十年来,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公务员管理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记者今天从中国人事部获悉,中国对公务员实行法治化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围绕该《条例》,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以及一批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等。

  这些法规内容涵盖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奖励、辞职辞退、职务升降、任职回避等各个方面,形成了由总法规到单项法规再到实施细则,比较完整且有机联系的公务员制度法规体系。

  但人事部官员也表示,公务员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公务员制度的立法层次仍较低,强制性、权威性不强,这导致公务员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和权威性,制约了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未来几年,人事部将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积极做好《公务员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及早启动公务员单项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探索符合公务员管理特点的执法机制,通过加快立法,强化执法,提供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专家指出,中国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政府机关人事管理法规庞杂混乱、内容交错、层次不清,相互抵触等现象,公务员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实现了由适应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跨越。

  中国将研究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齐彬)记者今天从人事部获悉,中国将研究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以增强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去年八月六日,人事部曾首次统一组织五百多名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人事部官员表示,要在总结去年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宣誓制度。

  人事部官员指出,要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来改进公务员的服务。除建立宣誓制度外,还将强化公务员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网络化,逐步推行电子政务,为公众提供更加廉价、高效、优质的服务;完善服务制度建设,推行政府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加强公务员的诚信教育,营造取信于民的良好政风等。

  专家指出,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的良好风气,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同时,宣誓还将对公务员产生积极的心理暗示,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需要,真正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编辑:孙何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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