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三峡工程电力销售代理方,17日在京与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国电华东公司、国电华中公司)和购电方(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五省二市电力公司)签订了《2003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
此举标志着三峡工程首批机组所生产的强大电能,将按照2003年三峡电能分配消纳方案和上网电价开始售电,举世瞩目并历经10年建设的三峡工程将以其巨大的发电效益回报社会。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2003年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三峡电能将输往华东电网28.1亿千瓦时、华中电网25.5亿千瓦时和重庆市7.7亿千瓦时。其中华东电网所属的上海、江苏、浙江各分配12亿千瓦时、8.7亿千瓦时、7.4亿千瓦时,华中电网所属的河南、湖北、湖南各分配13.3亿千瓦时、8.1亿千瓦时、4.1亿千瓦时。按照国家批准的以受电省市电站平均上网电价为基准确定三峡电价的原则计算,三峡水电站的平均上网电价为0.25元。三峡电能明年将逐步送往广东、江西、安徽等省。
人民日报报道说,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电力消费需求激增。今年以来,全国许多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电状况。此次签约的五省二市大多为中国经济较发达地区,也是电力消耗的重点地区。三峡水电站发电机组陆续投产后,其强大而清洁的电能将为受电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