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5日电 福建省闽侯县荆溪烟花厂“7·31”爆炸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成品库内存放的成品、半成品因发生缓慢化学发热反应,经太阳曝晒又没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而造成局部聚热,导致自燃自爆。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副队长郭力文介绍说,“7·31”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管理不善,超量储存,对库房内温度、湿度没有监控,企业主及员工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2003年7月31日上午8时许,闽侯县荆溪烟花厂突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36人受伤,其中因爆炸冲击波影响,造成周边群众18人受到不同程度伤害;600多平方米厂房等建筑被夷为平地,距爆炸中心600米范围内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目前,“7·31”事故涉案的闽侯县荆溪烟花厂三名股东仍在逃。(来源:新华网记者:王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