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5日电 澳门政府即将颁布新的学历审查法规,取代施行十年的学历认可制度。将来,由政府用人部门直接审查报考人的学历资格,免除报考人向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或教育靑年局申请学历认可。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行政会昨通过新的“学历审查”行政法规,并在特区公报颁布后翌日正式生效。而随着新法规生效后,原有关规范学历认可制度和程序的第三九/九三/M号法令即被废止。
已施行十年的学历认可制度法规,当年政府完全是为人们进入公职而设的,而对不同学历的审查认可,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其中教青局是负责对小学和中学的学历认可;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就负责对高等教育的学历认可。而随着原法规将被废止,这两个教育机构不再发出学历证明。
新法规明确指出,为担任公职或从事公共实体监管的专业活动、或是升学之目的,有关人士无论是从外地或本澳以不同教育制度所取得学历,无需再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