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3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就公屋租金超出法定上限的司法复核案件颁令,要求房委会即时检讨公屋租金,令租金占住户入息比例中位数回复至一成以下,但颁令并没有定出租金检讨的具体期限。
得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后,房委会昨日发表声明,表示会提出暂缓进行租金检讨的申请,而法庭亦决定将于本月二十六日开庭审理。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高等法院于上月十一日就该案作出裁决,指房委会违反房屋条例,非法多收租金,但该判决并没有作出清晰的指令。
法官指出,房委会目前所收的租金已超出《房屋条例》十六条A项中规定,已属违法;房屋条例规定,公屋租金不可超逾住户入息比例中位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法院亦明确知悉房委会希望申请暂缓执行判令,以及就判决提出上诉,因此决定在本月二十六日就房委会申请暂援执行判令一事,进行聆讯。
房委会表示,若届时法庭不批准其暂缓检讨租金的申请,将会按上诉庭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