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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更具隐蔽性 福建非法传销呈现新特点

2003年08月13日 06:50

  中新社福州八月十二日电 福建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在对今年一至七月份查处的十二起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当前福建省非法传销活动呈现出四个新的特点。

  据今日此间媒体报道,经查处的这十二起案件金额高达两千多万元人民币,共抓获传销涉案人员五百多名。这些案件普遍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从原来的“传商品”演变为“传人头”,更具有欺骗性。二是利用互联网等新形式进行传销,更具有隐蔽性。六月中旬,泉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全球远程教育网”进行招生,并发展下线人员的变相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据警方介绍,这是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以“网络教育”的名义吸引公众,是随着网络普及而出现的传销变种,其加盟和分成均在网上完成,而大部分入网者是对电脑一窍不通的中年妇女。三是传销人员从一般的打工仔发展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已逐渐学会如何逃避法律的惩罚,公安部门提醒毕业生在择业时务必“擦亮眼睛”。四是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传销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福建省公安厅已向各地公安部门转发了《关于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类似非法传销继续保持严打态势。针对近期非法传销活动呈现的新特点,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小心“变脸”的非法传销。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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