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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所有新来港人士居满7年方有资格申请综援

2003年08月11日 09:48

  中新网8月11日电 明年一月一日起,所有新来港人士需居港满七年,以及在提出申请前必需连续居港至少一年,才符合申领综援、高龄津贴和伤残津贴的资格。

  香港社会福利署署长林郑月娥接受香港大公报访问时表示,自人口政策专责小组提出修改新来港人士领取综援资格建议后,署方曾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联络,通知有关改动。新建议获立法会财委会通过后,广东省方面将有关信息放在广东省外事讯息网页上,以便内地居民知晓。

  她又称,社署亦印制三款宣传单张,包括繁体、简体和英文版,简介社署新的安排及新来港人士可获得的社会福利服务简介。

  香港的社会保障开支在零三至零四年度为二百二十三亿八千多万元,相对于九二至九三年度的四十三亿元上升超过五倍。

  截至今年六月底,香港共有超过一百万人透过社会保障计划获得援助,包括二十八万三千多宗综合援助个案,涉及近五十万名受助人;而伤残与高龄津贴共涉及五十五万九千多人。

  根据现时规定,申领综援人士居港至少一年便可申领综援,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新措施,申请人必须要在港居住满七年,且提出申请综援前亦必须连续居港一年。

 
编辑:林华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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