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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性骚扰案尘埃落定 施害人道歉赔金2000

2003年08月09日 10:22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陈芳(化名)被人强行搂抱抚摸后,被丈夫怀疑为“不忠”而常遭打骂。8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首例性骚扰案尘埃落定,泸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施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案情回放:打赌寻夫路上受辱

  去年9月11日晚8时30分,合江县佛荫镇的陈芳因丈夫刘东(化名)迟迟未回家,于是出门寻夫。走出不远就遇到熟人胡成(化名),陈遂向其打听丈夫的行踪。陈认为丈夫可能在沙坎居民点,但刚从该处返回的胡却坚持说刘在白马场,双方于是就此打起赌来。

  在去沙坎居民点的路上,胡先是对陈进行言语上的调戏,继而发展到对陈强行搂抱抚摸。陈在起诉时说:“他把我的上衣和拉链都扯坏了。”第二天,陈向村干部反映了此事,随后又向佛荫派出所报了案。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事立即成为了当地群众的饭后谈资,不仅大家对她的品行作出了恶劣的评价,而且她丈夫也认为她有不忠之举。因此,陈时常受到丈夫的打骂,并险些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不得已,陈向法院起诉,要求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官点评:赢在证据理应赔偿

  此案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今年5月5日,合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法院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而胡强行搂抱抚摸的性骚扰调戏行为,不仅侵害了陈的人格尊严,而且产生了损害陈名誉权和使陈遭受精神痛苦的严重后果,因此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倡导公民道德角度出发,理应惩罚不法侵害。胡对此不服并提起上诉,近日,泸州中院驳回了胡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

  一审法官周德勇告诉记者,性骚扰案件的受害人索赔难主要是因举证困难,而陈女士能赢得这场官司则因其证据充分。周说,陈不仅举出了目击证人目睹她受辱的证词,而且还提供了受辱后时常遭丈夫打骂并卧床不起的证据,这些证据都证明了她在受辱后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其索赔请求理应得到支持。

  新闻背景:“性骚扰”将写进新《妇女法》

  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透露出消息,有关方面正在考虑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将把“性骚扰”写入该法中。目前,全国人大内司委已委托全国妇联做一些基础调研工作,预计修改后的草案将在今年内提交给全国人大。(何开泉张学勇)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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