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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不断 中国严禁危害健康项目进入西部

2003年08月07日 07:14

  中新社北京八月六日电(记者曾利明)截止今年七月十日,国家卫生部已经收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二十五起,涉及人员二百二十四人,死亡三十九人。

  为此,国家卫生部今天向各地发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

  通知透露,今年三月十八日,甘肃酒钢热电厂六十五名工人发生窒息性气体中毒,其中三人死亡。六月二十九日,贵州六盘水市水城钢铁公司炼钢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二十七人中毒,三人死亡。最近,福建仙游县发生六十名外地农民工患矽肺病,其中十八人死亡。

  据卫生部职业病专家分析,近期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中有十四起是硫化氢、一氧化碳等窒息性气体中毒,中毒人数达一百四十四人,死亡二十八人;中毒人群主要为雇佣农民工。中毒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用人单位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作业场所环境恶劣,卫生防护设施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规违章操作等。

  通知强调,要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对工业建设中工艺落后、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项目要严格禁止引进;不得批准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立即停建已经投入建设的项目,在未经卫生审查前不得开工。凡未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建设项目,不能正式投产使用,已经生产的要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危害严重或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以防止、杜绝新的职业病隐患。

  通知提出,对于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尤其是雇佣农民工,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要简化手续,方便就诊,使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卫生部: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项目禁止引入西部

  中新网8月7日又讯 结合近来职业病高发的特点,卫生部发出的通知强调,在西部开发过程中,对于工艺落后,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项目要严格禁止引进。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任何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已投入建设项目的必须停止建设,未经卫生审查合格前不得重新开工。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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