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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称禁止携带具相机功能手机进入军营

2003年08月06日 10:49

  中新网8月6日电 台“国防部”发言人黄穗生5日称,部分兼具通信、信息及摄录像功能的设备,如数字相机、数字摄录像机及具数字相机功能的手机,都将纳入“军营内民用通信信息设备(器材)管理要点”管制范围。

  据台湾媒体报道,黄穗生称,近年数字信息科技发展迅速,具数字相机功能手机的诞生,具备更多的功能,增加泄漏机密的可能性,故将其增列至管制范围内。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要点,军事要塞、军港、军用机场、舰艇、械弹库、战情或通信中心等,都属于军事保密处所,不得携带这些器材。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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