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歌华有线今日发布公告称,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项目不在《北京市价格听证会目录》范围内。
公告称,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收[2003]295号文),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自2003年7月1日起,由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收费标准调整后,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户,仍维持原每户每月12元的收看维护费标准;对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农村贫困用户,按程序办理减免手续。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项目不在《北京市价格听证会目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