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4日电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今年北京首钢连续颁布了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末位淘汰和引咎辞职等制度,彻底打破了干部们以前牢不可破的“金饭碗”。据北京日报报道,首钢还通过了《首钢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规定(试行)》,成为北京市和全国首个执行引咎辞职制度的企业。
根据规定,首钢厂、处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均应引咎辞职,辞职分个人自辞和组织劝辞两种。
该《规定》列出了需引咎辞职的8种情况:绩效考评不合格;未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承担公司重点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出现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在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处置不当,群众反映强烈;有严重违法或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年度民主评议不胜任票超过30%。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后,公司将根据其个人情况另行安排工作,薪随岗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