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7月23日电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贵州来邕人员杨某和一个认识才几个月的40岁男子有了一夜情,过后她两次向对方索取60元未果,非常气愤,认为自己“白白跟他上床”了,于是,杨某以借打电话之机,把对方的高档彩屏手机骗走。
男子被骗走手机后,想方设法找到杨某上网的QQ号,以他人名义上网,约杨某出来见面,最后将杨某扭送公安机关。昨日,曾因诈骗罪被刑满释放未满一年的杨某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南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2年10月,现年40岁的南宁市人周某和朋友一起玩时认识了杨某,杨某对周某自称名叫“何莎”。“何莎”长得小巧玲珑,一张圆脸。混熟后,两人在一起玩时,“何莎”经常借周某的彩屏手机打电话。
2003年5月13日,“何莎”和周某等人一起吃饭,一直到5月14日凌晨2时许,当时周某和“何莎”都喝了不少酒,“何莎”说太晚了回不了家,周某就把“何莎”带回自己家,当天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5月14日上午9时许,临分手时,“何莎”叫周某借60元钱给她,周某就说身上现在没有钱。当天下午6时许,“何莎”又问周某要60元,周某仍然没给。
“何莎”两次向周某要钱都被拒绝,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寻思着报复。2003年5月16日晚上11时许,“何莎”和周某等人在中山路吃夜宵。次日凌晨零时许,“何莎”借周某手机来打,并一去不回头。
周某发现自己手机被骗走后,四处找“何莎”但未果,最后他通过打手机话费单,得知“何莎”用他的手机打一个玉林的呼机,周某就通过该呼机的机主得知“何莎”上网的QQ号。6月15日,周某以他人名义上网搭上“何莎”。6月16日,周某在网上约“何莎”出来见面,“何莎”欣然答应。周某带四个朋友前往见面地点,将“何莎”带到派出所接受审查。
经南宁警方审讯,“何莎”真名杨×,其对诈骗周某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17日,杨×因涉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刑事拘留。(卢荻赵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