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河南的每个省辖市要选择1至2所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和职业高中(中专)班。近日,河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见》,从此,该省的残疾儿童也会像正常的同龄人一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工人日报今日报道,《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的特殊教育体系,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意见》中规定,到2005年,占全省人口30%左右的省辖市市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到98%以上。
《意见》还规定,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地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事业。在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普通高中班和职业高中(中专)班,主要以职业教育为主,使学生具备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可试办特殊教育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办视力、听力残疾人普通高中。继续办好现有的高等学校(院)特殊教育专业(班),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有条件的高校可结合实际需要新办特殊教育学院(系)或特殊教育专业(班)。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得拒绝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考生。(肖树臣王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