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日电(记者尹丹丹)据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他们正在抓紧起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在今天于此间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表示,为了推进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已被列为国资委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其内容主要是抓紧研究起草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办法》等。
与此同时,国资委还将抓紧出资人的层层到位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
经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目前直接监管的企业为一百九十六户,截至二OO二年底拥有资产总额六点九万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二点五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