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起草了《审计准则委员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征求意见。这标志着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的成立已为时不远。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审计准则委员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规定,审计准则委员会是中注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职责包括:审议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向财政部报送独立审计准则拟订稿。
委员会将由27名委员组成,其中政府等有关部门12名,业内人士7名,律师事务所1名,教学科研单位6名,企业1名。委员由中注协秘书长提出建议人选,报理事会批准。理事会闭会期间,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从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为一年一届,可以连任。
委员会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通过召开委员会会议履行职责。必要时,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意见。委员会会议由中注协秘书长提出,报经主任委员批准。中注协专业标准部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独立审计准则的起草工作,并承担审计准则委员会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