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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开始 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

2003年07月09日 09:04

  中新网7月9日电 国家司法考试于7月1日至7月30日报名,学历条件为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很多读者纷纷来信或打来电话,询问今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一些具体问题。对此,解放军报请有关负责人作如下答复。   

  关于报名条件。根据司法部关于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和《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办法(试行)》第18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报名工作定于7月1日至30日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申请报名,并按要求填写《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可在司法部指定的网站上下载),交纳报名费。考生的报名材料经军级单位司法办公室、大单位司法办公室和总政办公厅司法局逐级审核合格后,由总政办公厅司法局统一核发准考证。在审查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证书、专业证书或经历证明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司法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考试内容。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分为4张试卷。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的具体科目: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前述试卷一、二、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由于机读选择题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实例分析题试卷要求考生直接书写答题,由评判人员手工判卷,因而每个考生在参加试卷一、二、三考试时,必须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试卷四考试时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自行购买考试大纲。   

  关于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10月11日至12日在全国统一进行。每张试卷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具体安排是:试卷一:10月11日上午8:30-11:30;试卷二:10月11日下午14:00-17:00;试卷三:10月12日上午8:30-11:30;试卷四:10月12日下午14:00-17:00。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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