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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事件谁受益

2003年07月08日 16:07

  常有人开玩笑说,“想出名,很简单,到最热闹的大街上裸奔去。”但有种方式显然比“裸奔”更容易出名,那就是跟大明星套关系、闹纠纷,正如眼下闹得正欢的“皇阿玛性交易”事件,名不见经传的“野歌手”周璇,不用光屁股跑到大街上也成功地“一夜成名”。然而,这种出名捷径要比当街裸奔更下流、更具危害性,它不仅破坏了娱乐圈自身的“游戏规则”、伤害了社会道德与法律,更通过热衷参与的媒体的传播,让公众无端受到“骚扰”。

  事件大致是这样的:自称是歌手的成都女子周璇,在签名售书时突然爆出北京某演皇阿玛的演员曾向她提出“性交易”的要求。于是众多媒体顺势跟进,并“追查”出“皇阿玛”就是名演员张铁林。之后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周璇哭诉、举证;张铁林痛骂、反驳,一时闹得难分难解。而媒体报了甲方报乙方,也忙得不亦乐乎,大量的口水堆起的出彩“新闻”不间断地充斥于报端。高潮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星期,仍没有辩出个是非真伪来。事情也许永远不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周璇的名字却已有了点妇孺皆知的意思,如今接戏拍广告可能身价爆涨,她的大作也可以借势多卖几本。这个“性骚扰”的受害者摇身成了最大的受益人。

  不用仔细去分析事件的细节,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宗所谓的“性交易”事件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恶意炒作。当事人爆出的被骚扰案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外人很难明白其真相。女主角如果觉得确实受害,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是有苦诉苦、有冤申冤的正常渠道。从法律上讲,只有法院判决认定的违法或犯罪才可以成为既定的违法或犯罪事实,否则顶多只能称作“涉嫌”,而周璇仅靠自己的一张嘴和来源不明的“证据”,对着媒体将张铁林的“违法事实”说得言之凿凿,这在法律上却是毫无意义的。想必周璇并不是法盲,她能在最初与张铁林通电话时录音,作为自己受害的证据,可见其很有法律意识。显而易见,周璇不是秋菊,讨的不是说法,而是名气而已,所以她不去打官司,而更乐意在媒体上打口水仗。

  也许周璇从此可能会身价百倍、大红大紫,但如此“明星”的加盟,将让本来就声名狼藉的娱乐圈再度蒙羞。这不能不让娱乐圈和相关媒体自省和反思:如果追求名气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无视道德和法律,这样的名气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一个“礼崩乐坏”、毫无秩序可言的圈子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娱乐圈也应该有一个自己的标准,而才艺、道德始终是必不可少的标准。裸奔出名只能成为笑柄而已。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方正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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