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在传出“曲乐恒要以法律手段解决其与张玉宁的伤害赔偿纠纷”的消息后,曲乐恒的律师、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安潮昨天下午对北京青年报表示:“其实矛盾的焦点并不在于张玉宁该不该赔偿,而是他该赔多少的问题。我今天接到曲家通知,称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至于开庭,要等到张玉宁一方在曲家递交诉讼书后15天内向法院递交答辩意见以及证据材料之后才可进行。”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胡律师介绍说,依照沈阳东陵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张玉宁在“车祸事件”中负全部责任,因此张玉宁应该赔偿曲乐恒的全部损失。
胡律师说,诉讼请求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精神损害的赔偿,“国家认可对精神损害的赔偿,但标准却没有具体界定”;第二是误工损失赔偿;第三是曲乐恒今后的残疾补助、残疾用品及生活费用;最后是曲乐恒继续治疗的费用。
至于曲家提出的索赔数额,胡律师补充道:“所谓的‘500万’并不是确切数字,应该是500万左右,而索赔的数额是曲家与我依照细化的项目一项项地具体核算出来的,比如已经产生的治疗费用、护工费、生活费以及未来的继续治疗费等等。”
此前某媒体曾援引张玉宁父亲张志毅这样一席话:“怎么不是5000万?怎么不是5亿?这件事也就是出在张玉宁的身上,如果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话,他还会不会要这么多?”对此胡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索赔时应该考虑到赔偿人的赔偿能力,张玉宁既然有赔偿能力就该赔偿,没什么可说的。”
对于胜诉的把握,胡律师表示:“胜诉与否不是律师决定的,不过我想说的是,没有道理我们怎么可能起诉?”
据悉,按照程序,一审的结案要在曲家提出诉讼后半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