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日电 台“行政院”主计处针对性侵害案件进行的专题分析指出,2002年警方受理的性侵害被害人数达3098人,每10万人中有13.8人被害,是近5年来高点。获罪年龄分布以12到23岁为主,显示性侵害的犯罪年龄层较低,职业以无业状态较多。
据台湾媒体报道,分析还显示,性侵害发生的时间仍以凌晨0点到3点居首,但近年来已由1999年的39.8%降低到23.3%,其次为晚上9点到12点,占17.0%。性侵害发生地点仍以住宅区为主,2002年占66.3%,其次为特殊营业场所,占12.7%、交通场所占8.6%,三者合计超过八成五的比例。就破获件数加害人与被害人关系来看,近年来非陌生人所占比率都超过七成,性侵害案件以加害人与被害人熟识为主,社会大众要对周遭环境及社交活动随时提高警觉。
另外,依被害年龄分析,以12到17岁居多,2002年占超过50%,其次为18到23岁占14.9%,11岁以下占12.0%,三者合计超过80%,其中未满18岁的比率超过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