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台湾频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台当局称大陆配偶7月底届期离台 缓冲期可至8月

2003年07月01日 09:11

  中新网7月1日电 关于大陆配偶停留期限届满必须离台者,台当局称,因防疫需求及人道考虑,将继续展延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间至7月31日止,并以8月作为缓冲期。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台当局称,经相关单位检讨评估,为有效纾缓交通负荷,避免暑期出外人数增加而形成人员流动的高峰,以及便于大陆配偶有充裕的时间安排行程,大陆配偶证照届期离台,缓冲期至8月底,有关大陆配偶停留期限届满必须离台者,因防疫需求及人道考量,台当局相关部门曾公告在台停留期间可自动展延至6月30日止,现经相关单位检讨评估,将继续展延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间至7月31日止,并以8月作为缓冲期。

  台当局相关部门称,大陆地区人士(除大陆配偶及婚生子女外)来台,仍采项目许可的调控机制,而在解除两岸交流管制上,亦采循序渐进方式,对于大陆地区人士来台从事社会交流部分,大陆配偶及婚生子女来台原则许可,大陆地区人士除来台奔丧,以及必要与急迫性需求项目许可来台探亲、探病外,维持暂停受理及发证。

  商务活动部分方面,大陆地区人士将依现行商务活动办法申请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至于专业交流部分,如因“技术指导”、“验货”或“采购”事由,或依个案之必要性、急迫性,维持现行项目许可方式办理。


 
编辑:秦欣

相关报道:台当局首度将大陆配偶视为“外籍”单独统计管理 (2003-06-24 09:09:50)
          台当局:大陆配偶居台期满者将被允许自动延期 (2003-05-15 10:05:06)
          台湾方面决定再次延长大陆配偶居台时间 (2003-04-22 16:31:23)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