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6月28日,四次被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获得通过,这部法律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检察日报今天列举出居民身份证法中包含的若干要点。
身份号码终身不变 这部法律的第三条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惟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使用期限分四档 第五条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新证具备两种功能 第六条规定,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办证缩短一个月 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这与原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为三个月相比,这次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办证时间缩短了一个月。
对交通不便的地区,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意味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未满16周岁可申领身份证 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低保居民受照顾 第二十条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
使用不当小心犯罪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两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察在四种情况下可查验 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身份证不能随意扣押 第十五条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
警察违法要受处分 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作者:郭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