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原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黄俊虎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近日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黄俊虎在担任昆明三聚磷酸钠厂厂长、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1993年9月,黄俊虎之子报考上海一所大学,因考分不够,需交3万元赞助费。黄俊虎利用担任昆明三聚磷酸钠厂厂长的职务之便,安排该厂财务处负责人马某用公款帮助解决其子的赞助费。
被告人黄俊虎在担任昆明三聚磷酸钠厂厂长、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期间,在与某国欧亚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边贸业务中,利用职务之便为欧亚公司谋取利益。欧亚公司副总经理莫某为了感谢黄俊虎对欧亚公司的“支持”,给黄俊虎人民币10万元;2000年3月初,莫某又在瑞丽市给黄俊虎人民币6万元。
2001年8月,黄俊虎在云南省纪委对其进行审查时,主动交代了收受莫某贿赂共计16万元的犯罪事实,并退回受贿款。(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宏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