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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新规颁布 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03年06月28日 06:00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魏晞)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该协会日前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将于七月一日正式实施。

  新规实施后,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持证上岗。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国内从一九九五年起推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绝大部分从业人员已经取得从业资格。

  这位负责人称,要求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这是此次新发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特点之一。此次新规还简化了从业资格的分类及取得条件,并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

  据了解,需要取得执业证书的相关人员包括: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等。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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