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四月份“非典”疫情在中国部分地区爆发以来,各地法院一手抓法院系统自身的防“非典”工作,一手抓打击涉“非典”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确保抗“非典”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自五月中旬以来,各地有关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非典刑事案件三十余件,及时判处了一批涉“非典”刑事犯罪分子。
四月二十四日,北京市运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张月新在购买食品时使用假币,被货主识破后,便谎称自己患有“非典”,公然强拿硬要他人食品,并在获取食品后仍不罢休,继续搅乱他人正常经营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借“非典”之机敲诈勒索的被告人狄新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截至目前,北京市法院共审结七起涉“非典”的刑事案件。
河北省共审结涉“非典”刑事案件十二件。其中,河北省河间市郭村乡冯村村民朱麦熟,因对执行“非典”检查任务的联防队员不满,竟拔刀将联防队员杀死。朱麦熟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非典”时期,天津、山西、河南、浙江、山东等地法院也先后对阻挠“非典”防治医院建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借“非典”疫情敲诈勒索,聚众暴力阻碍设立“非典”病区,慌称患“非典”寻衅滋事等一批涉“非典”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及时惩处了上述地区涉“非典”的犯罪,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取得抗击“非典”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