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六月二十五日电 (金波 志坚 夏凯)今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间召开打击毒品犯罪专场宣判大会,肖自强等三案十一名被告因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被判死刑,并当场销毁毒品一百四十余公斤,数千名民众旁听了此次宣判大会。
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介绍,近年来,毒品罪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贩卖和运输数量越来越大,文化素质也越来越低,且结伙犯罪居多。
本次审理的肖自强案件中,罪犯肖自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00二年二月,先后伙同杨鸣、代冬桂、阮国华、罗兰清、汪志勇等人,将从广州购得的毒品进行伪装,通过货运汽车、小轿车等方式运回武汉市,并在多处转运、藏匿和贩卖。
法院审理认定,罪犯肖自强贩卖、运输海洛因四十二千余克;代冬桂运输海洛因二十八千余克;阮国华贩卖海洛因三百五十三克、运输海洛因二十八千余克;罗兰清运输海洛因三十六千余克;汪志勇运输海洛因二十八千余克,依法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五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表示,毒品是危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该市近年来众多刑事案件与毒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公安机关将针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制定相应的打击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从而维护武汉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宣判结束后,一百四十余公斤的毒品,在全场民众的一片欢呼叫好声中化为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