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年仅12岁的小女孩符美(化名),指认出了曾嫖宿过她的包工头胡有元,使其进了看守所,但不到一个星期,胡又出现在桃江县三堂街镇的街头。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昨天,符美和家人一起再次来到桃江县城检查治疗,年仅12岁的她患上了宫颈糜烂、重度慢性宫颈炎等疾病。
12岁女孩被骗卖淫
5月14日,家住桃江县三堂街镇花桥村的符美离开家,到镇上的姑姑家去。路上,被同村的李保才骗到了几十里外的马迹塘镇上。
在马迹塘,李保才把符美带到了一个小饭店,在那里她见到了40来岁的老板娘万淑娥。李保才和万淑娥窃窃私语一番后,对符美说,在饭店里给她找了一份拖地的工作,每月800元,问符美干不干。家境贫寒、已失学两年的符美答应了。
然而,李保才走后,万淑娥就逼着符美吃下两粒药,迷迷糊糊之际,万淑娥打电话叫来了一个中年男人……
几天后,符美的父亲不见女儿回家,打电话到姑姑家问,这才发现符美根本没有到三堂街去。一家人顿时慌了神,开始四下寻找,在外地打工的哥哥也急忙赶了回来。
正当一家人四下打听无着落时,符美却自己回来了。原来,李保才见符美的哥哥回来了,忙打电话给老板娘万淑娥,要她将符美送回来。
在家人的一再追问之下,符美哭泣着讲述了几日来的经历。
那天的男人走后,万淑娥给符美改了个名字叫李花,并要她以后对人说自己16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共有12个男人来看过她,其中6人觉得她太小而没有“下手”。
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小女孩,就这样成了一些禽兽般的男人的发泄对象,成了老板娘的赚钱工具。
抓住了一名嫖客
符美回来之后,下腹胀痛不止,然而符家不愿“家丑外扬”,一直没有报案。直到5月26日,在一个朋友的劝导下,才到三堂街派出所报了案。
巧的是,符美在三堂街姑姑家养病时,认出一名曾经蹂躏过自己的男人就住在附近。这名男子脸上有一道显眼的疤痕,而且当时对待自己的手段非常残忍,因此符美印象深刻。6月6日,这名叫胡有元的男子被警方传讯,当晚便被刑事拘留。
随后,涉嫌容留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女老板万淑娥等4人被抓获并刑事拘留,李保才闻讯后逃之夭夭。
到底“明知”不“明知”?
胡有元被抓获后,供认了嫖宿符美的事实,被送往桃江县看守所。6月12日,胡有元取保候审。
据当地警方介绍,胡有元之所以获得取保候审,是因为胡在奸淫过程中,曾问过符美多大年纪,而她并没有回答,因此“不知道符美并没有16岁”。而相关法律规定,奸淫幼女要在“知道”或“可能知道”对方不足14岁的前提下,才能“够罪”。目前还不清楚胡有元够不够罪、到时候会不会起诉他。
对此,符美的亲属表示了强烈的置疑,他们说,符美到底有没有14岁,外表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更何况,胡有元也有一个跟符美差不多大的女儿。
另据知情人透露,胡有元获取保候审,显然还有别的原因。胡在离马迹塘镇不远的一所中学承包了一项数十万元的工程,一旦他被关押,后果可想而知,这其中显然有人在起了作用。“现在办案太难,说情的人太多了!”(千灵坡 赵尚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