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6月23日电(云锦、柏木)在武当山2003年1月19日遇真宫大火事件中,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称自己是住在遇真宫看管文物安全的文管人员薛森,因其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近日被开除公职。当薜森接到武当山特区监察局《关于给予薜森同志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时,如同五雷轰顶,他万万没有想到替领导顶过,按文物局(所)领导指令,弄虚作假,不仅毁损自己名誉,而且砸掉了自己的“饭碗”。6月14日,薛森痛心疾首地告诉记者,他实际上是元和观的文管人员,在遇真宫1.19火灾事件中,因武当山文物局领导明白遇真宫在1996年5月后就未安排专人住遇真宫看管文物,担心大火后上级追究责任,为应付检查,则弄虚作假,叫薜森代领导担责受过成为替罪羊。
53岁的薛森说,2002年3月19日,武当山文管所将薜森父子从磨针井调住元和观看管文物。5月22日,武当山文管所与太和武馆签订了《武当山元和观租赁合同》。5月24日,由文物局(所)领导监交,薜森与武馆史飞馆长办理了《元和观文物移交细则》。至此,薜森父子就住在元和观看管文物。2002年11月,文物局(所)请外来人员看管金花树庙房,因被别人所打而回家,文物局(所)领导又临时决定叫薜森父子到金花树看管庙房,将元和观文物临时交由太和武馆负责代为看管。此前的武当山文管所与元和观办事处签订的《安全保卫承包责任书》中只字未提遇真宫。据新出版的《武当山志》载:“元和观现存古建筑殿堂庙房37间,建筑面积达1479平方米,占地面积10467平方米;遇真宫,现存庙房33间,古建筑面积1459平方米,占地面积56780平方米。”元和观有国家一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5件,所以像元和观这样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群至少也要有2人住庙观才能看管,而距元和观近3公里的遇真宫更需要有专人看管。文物管理局(所)领导没有与薜森父子签订遇真宫文物移交和安全保卫承包责任书,说明薛森父子是住元和观的专职文管员。太和武馆馆长史飞说,我可以证明薜森父子是住元和观的专职文管员,而不是住遇真宫的文管员。
另一事实是,据武当山文管所文管员陈显明写材料证明:“1996年农历正月十八日,陈逵武馆人员到遇真宫放鞭炮,我不明白此原因,第二天我到单位找了有关领导,询问此事原由,才知道遇真宫已承租给陈逵开办武馆,燃放鞭炮是开业典礼,我知此事后也没多加过问。事后二个月中,他们在古建筑城墙和古建筑墙的正面乱写乱画陈逵武馆的标语广告,还在殿堂内用电照明习武等活动,当时,我作为负责人,当面制止,可无人听劝,不得已我才向文管所领导赵本新副所长(现文管局副局长)汇报此事。赵所长闻知此事后,立即写了一份通知和文物法1份,交给我到遇真宫,让陈逵武馆的人员学习或张贴,可陈逵武馆的一名教练,不仅不执行还破口大骂我,说都是你搞的鬼,于是还把文物法和通知撕碎扔在地上用脚踏,我当时十分气愤地责问此教练说:‘你这是践踏文物法和文物管理所’。此教练此刻无示(视)法律约束,上前对我拳打脚踢,我爱人王玉芝为了保护我,上前挡住了此教练飞速的拳脚,造成重伤入院近二十天,医药费用近千元,后经领导解决陈逵才赔了医药费。从此后我再也不敢到遇真宫上班了,只好安排其他二人轮流去值班(不住遇真宫),直到1997年3月份我才调到磨针井去上班,事情经过于此。”
薛森说,“1.19”事发当晚9点多钟,他接到通知,赶到文管所机关,在所领导的指令和监督下,通宵造假,叫薜森从2000年11月1日一直填写到2003年1月19日遇真宫的值班日志和消防安全检查纪录,共计27本(27个月)。半夜时分,另有一名叫殷守军的人前来帮忙填写,并按时间段署上不同负责人的名字,其中2002年3月24日至“1.19”火灾当日为薛森和薛新宝(武馆人员)。
夜里,武当山文管所领导还让薜森重新签订一份元和观办事处的安全保卫责任书,明确写上元和观辖区有遇真宫。后来因薜森保留有2002年3月29日文管所与元和观办事处签订的《安全保卫承包责任书》中没有写包括遇真宫,这份新签的安全保卫责任书才没有对外公开。
次日上午8时许,武当山文物局副局长赵本新安排薛森住进遇真宫。10时许,听说省有关部门领导要到元和观检查,赵又立即安排车将薜森送至元和观,两处应付检查。
1月22日上午,赵专门赶到薛家里,说记者要来采访,因薛森原不住在遇真宫看管文物,对情况不了解,赵亲自教薛怎么说,并专门写一书面回答提纲,要薜熟记后烧毁。赵在信纸上面写明:“薛森从2002年初从磨针井调到遇真宫上班,遇真宫有大殿、配殿、龙虎殿、偏房等33间,有灭火器25具,消防池2个(各蓄水10方)。主要职责:督促搞好文物安全及环境卫生,安全上主要是监督是否有乱接乱拉电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古建筑内严禁吸烟和点蜡烛。平时所里要求在那驻守,失火那天我没在,因为我女儿出嫁加上是星期天,我不在那,我走时给武馆说了一下就回家了(星期六上午离开的)。平时遇真宫安全如何,遇真宫武馆配合也可以,他们主任也姓薜,一家子,我们安排工作一般都听(还有武馆陈大师及其子、儿媳的名字等)。”
1月22日下午4时,赵又提前赶到薛家,说是为他壮胆,睡在薛的卧床上听记者采访。薛只得对记者说领导教的假话。但他把纸条保留了下来。薜森说,“1.19”那天上午我在金花树值班,下午因是星期日我轮休半天,我是1月22日给文管所领导请假后,在家筹备女儿24日的婚事,1月19日我女儿没出嫁。我并写日记做好记录。
另有资料显示,早在1996年2月5日,武当山文管所与陈逵武术学校签订了《关于遇真宫房屋土地租用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1998年7月23日,协议在1996年2月5日原协议的基础上续签5年;1999年1月19日武当山文物管理所向丹江口市文化局提交了《关于遇真宫房屋土地租用协议的请示报告》,1999年9月19日文管所与陈逵文化武术影视学校签订了《武当山遇真宫房屋场地租用合同》,期限为40年。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文管所)向乙方(武馆)在遇真宫内提供古建筑房屋……等共25间,由武馆按照《古建筑消防规划》配备消防设施,要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薛森含泪沉痛地说:以前为了应付检查和舆论,想着单位的荣誉和为领导分忧,在领导的指令下,我说了假话,确实不应该。现在我被开除公职,面临被追究赎职罪和起诉坐牢的危险,我后悔莫及,心急如焚,我只好恳求局所领导,为我说个公道话,谁知一名领导说我确实受冤,但他自己已受撤职处分,保不了我。一名副职领导,虽未受处分,但我问他时,竟然否认他给我写了按旨意汇报的条子,时而又说他记不清写没写条子,但他也凭良心地说我确实受了冤枉,没想到给你的处分那么重。很多领导和同志也说我受了冤曲,深表同情和遗憾。有些亲友也说我对“1.19”大火这么重大的问题,为啥不好好想想,为领导担责而说假话,弄得一些报刊网页上都说遇真宫文物看管人员薛森玩忽职守,忙于出嫁女儿,败坏了自己名誉,还被开除公职,砸了“饭碗”,你咋这么糊途。于是,薜森于2003年6月2日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了《关于对我“开除公职”处分的复审的申请》和向上级有关领导写信敬请领导明察。但有关领导却软硬兼施,有的对薜森谈话说,你把我们造假的事若说出去了,你权衡一下好不好,有的甚至说你在“1.19”大火中说了假话,虽然你不是住遇真宫的专职文管员,就凭你谎说你是住遇真宫的文管员,欺骗了记者和上级有关调查人员,你受的处分也不可能改变。也有的劝他不要申诉,所以我只好求助舆论监督,希望引起领导重视,恳请监察、检察部门予以明察,给予实事求是地解决。
武当山太和武馆馆长史飞反映说,2002年5月22日,武当山文管所与太和武馆签订了《武当山元和观租赁合同》,租用期限为5年。“1.19”大火后,文管所与太和武馆终止合同,史飞当即提出要文管所赔偿武馆维修元和观花费的几万元钱,文馆所有关领导叫史飞不要往外说元和观也被出租,以免上级领导和新闻披露,钱一定赔偿。谁知现在史飞多次找文馆所领导要求赔偿,却一直拖着不解决。(此文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