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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综述:中国物业管理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03年06月21日 14:32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日电(记者阮煜琳)在中国屡见不鲜的物业管理纠纷将变得有法可依,自今年九月一日起,中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今天建设部官员称,这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青岛、大连等地先后引入国外和香港的经验,对住宅区和其他物业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产权多元化格局的逐渐形成和住宅总量的持续增长,物业管理体制也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OO二年底,全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占物业总量的百分之三十八,经济发达的城市已达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企业超过两万家。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今天建设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指出,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业主权利义务不明确,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出现问题无法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不规范,存在收费与服务不相符、服务不到位等行为,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谢家瑾说,为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显得越来越迫切。

  据介绍,经过四年起草、调研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规定,对业主和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的物业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与国外同行相比,虽然表面上看,只是现代化程度、信息化管理水平、科技手段应用上的差距,而实际上主要的差距在于立法和依法管理的观念。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条例出台,是中国物业管理发展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推动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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