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9日电 辽宁省37岁的李冰通过上网认识了河南省46岁的张女士,两人由上网聊天发展成网恋,并通过上网互相看对方的裸体照片。张女士没有想到这些裸照成了日后李冰敲诈自己的“工具”。
据河南工人日报报道,6月16日被告人李冰因敲诈勒索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李、张二人在网上互看裸照后,相约在北京见面。2001年4月,李与张在北京见面后,张给李3万元,让其买了辆奥拓车,以方便两人见面。这样以来,每隔一二十天李便开车来到河南与张约会。2002年4月李携妻带女来到了张居住的城市,并在张的打点下开了一家烧烤城。
不久李妻发现了李、张两人之间的关系,一气之下离婚回了辽宁。2002年12月份,张在临近的城市为李租了一套房子,把他养了起来。这期间,李要求张离婚,但遭到了张的拒绝。一气之下,李交了新的女朋友,这却惹恼了张,从此断了李经济上的供应。
李恼羞成怒,发现家里还有一张光盘,上面存有张的裸体照。李在同张聊天时把照片发了过去,要求她必须拿10万元,否则将把这幅照片在网上发布并附上张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张又急又怕,答应了他的要求,但是却迟迟未兑现。李便通过发短信息恫吓张。今年4月2日,张带了10万元存折送给李,二人在银行办手续时,李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杨京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