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张朔)包括物权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在内的总共四十三件法律草案,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00三年立法计划,已进入准备阶段的宪法修改因尚在中央修宪小组主持下具体运作,故暂未收入该计划之中。
记者从今天上午这里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本着“制定立法计划应当是预期的、滚动的、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审议法律草案十三件,另有三十件法律草案将抓紧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安排审议。
被标为“第一类”即“应当保证如期提请审议”的十三件法律草案主要有:旨在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的人民银行法(修订)和商业银行法(修订);旨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及处理好证券发行、上市公司监管等一些现实问题的证券法(修订);旨在履行中国对外承诺、进一步完善外贸制度、维护外贸秩序的对外贸易法(修订);以及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邮政法等。
属于“第二类”即“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安排审议”的三十件法律草案,有的已经着手起草,有的已经拟出初稿,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有七件,包括企业破产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物权法和行政强制法。
国务院起草并提请审议有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公务员法(修订)在内的十九件。这三部法律草案是增列进立法计划之中的,其中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正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编纂,争取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并提请审议的检察官等级条例,现已拟出初稿。由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并提请审议的有三件,包括法官等级条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有关民事强制执行方面的立法。其中,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已于去年十月由常委会决定终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拟出了新的修改稿。
在这份立法计划中,很多法律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必须的,如物权法、破产法、国防动员法、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草案涉及问题复杂、难度较大,尚需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强协调。
已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监督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民法等三个法律草案,根据法律委员会建议,拟对前两个草案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再确定审议时间,民法草案则分编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