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张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六月二十三日在北京开幕,居民身份证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等六部法律案将提请会议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通过了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听取了关于六个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二00三年立法计划和工作要点的汇报。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即将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进行以下议程:
——继续审议居民身份证法、港口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六个法律草案;
——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三个涉及国际事务的议案,包括提请审议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议案,《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议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议定书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去年中央预算的报告并审查批准去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去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审议任免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