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日电(记者魏晞)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中国证监会与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至此,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成为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第二十二个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
据了解,瑞士拥有发达的金融服务业,在国际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影响。瑞士是最早承认并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建交五十二年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
中国证监会称,中瑞《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利于中国证监会与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的信息互换和跨境监管合作。同时,也有利于瑞士金融机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以及中国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流与合作。
据了解,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一直是中国证监会近年工作重点之一。
自一九九二年十月成立至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卢森堡、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等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