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中国司法部日前颁布了《劳动教养戒毒规定》,此项部颁规章将于8月1日起施行。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赋予了劳动教养工作收容、矫治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历史职责。十多年来,全国劳动教养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管理教育工作系统规范,戒毒效果较易得到巩固、强化的优势,累计收容和矫治了37万名戒毒劳动教养人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司法部依据现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结合劳动教养戒毒工作实际,根据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总结近年来全国管理矫治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戒毒医疗工作的有益经验,在1999年颁布《劳动教养戒毒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从对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治疗、教育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劳动教养戒毒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劳动教养戒毒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对今后全国劳动教养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进一步做好对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