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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案促中国民权意识的觉醒

2003年06月06日 21:35

  中新网6月6日电 中新社记者专栏:孙志刚案促中国民权意识的觉醒

  作者 李淑国

  武汉青年孙志刚因为没有暂住证,被广州警方查出。在收容期间,警察指使8名被收治人员对之两度轮番殴打致死。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生命逝去,引起了国人的悲恸。有人纪念他说:孙志刚到天堂去了,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昨天和今天,广州三地法院同时开庭审理18名涉案被告,他们面临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但作为此案罪魁祸首的收容遣送制度,目前为止仍表现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面对制度的冷漠,人们纷纷发出疑问:孙志刚案到底能走多远?

  收容遣送制度一日不死,随时都有可能产生下一个孙志刚。基于此种考虑,三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上书,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随后,五位法律专家再次联合上书,提请对收容遣送制度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迁徙权被公认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著名人权专家徐显明曾指出,迁徙权应当在修宪时被增加进去。但国务院1982年出台的收容遣送制度,剥夺了部分人的迁徙权,这与时代的发展已经格格不入。此种制度也因为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而在坊间屡遭诟病。

  面对一个屡遭诟病伤痕累累的制度,人们不禁要问:它还要存活多久?有评论指出,在万众瞩目中,收容遣送制度的存废,可能关乎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不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答复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孙志刚一案催生了中国民权意识的觉醒。

  对比以往此类案件,孙志刚案的处理方式至少有两点不同。首先,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使案件得以充分曝光,从而改变了以往被害者家属需要踏上漫漫上访路才能讨回公道的局面。媒体真正担当起“为民喉舌”的重任,成为舆论监督的“利器”;曝光使案件走进人们的视野,使过去的“一家之事”变成了“天下之事”。

  其次,社会舆论从对涉案者的漫骂,变成对制度的反思和指责,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生存状况,开始运用现代的参政手段,争取自己的宪法权利。与过去被违法收容者讨回的“公道”相比,孙志刚案的结果,可能从传统的当事者获得国家赔偿,上升到修改甚至废除相关法律法规的层次。

  这些变化,可以发现人们开始用正当的民主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反映了国人民权意识的觉醒。

  分析这些变化,可以窥见中国正在发生的社会结构的变革,即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以往,许多政府官员只需坐在办公室里,几份报纸一杯茶水,对社会公众发号施令,变“人民的公仆”为“官老爷”。目前发生的这种变革,需要官员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从“管理者”转变为社会的“服务者”。

  前段时间政府进行的行政审批改革,获得许多赞许,被誉为“政府进行的自我革命”。但这种改革目前还只限定在经济领域,面对民权意识的觉醒,政府需要拿出勇气,重新审视现有的制度,变革与宪法相抵触的内容,方能在这个激流彭湃的时代赢得主动。

  孙志刚案是一起制度的悲剧,但该案也给中国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遇。学会如何从中吸取教训,以积极的姿态迎接社会变革,相信国人和政府都会从中获益。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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