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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治三级领导机构 广东出台地灾防灾预案

2003年06月06日 13:46

  中新网6月6日电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于近日发布。据国土资源部消息,《预案》根据全省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划分出四大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地质灾害危险点、段48处,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方案及措施,明确了防灾责任。

  《预案》在总结分析全省以往地质灾害发生、分布特点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从区域上将全省划分为四大地质灾害易发区:粤北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粤东低山丘陵以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煤矿突水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粤西低山丘陵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沿海平原台地以风暴潮、地震、水土流失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

  《预案》预测兴宁市等21个县、市、京珠高速公路马坝—翁源铁龙段等9段公路沿线、河源市和平县城东山岭等8个主要城镇居民区、河源新丰江水库等3个水利工程和东源县瓷土场等7个主要矿山为地质灾害主要危险地区(点),共计48处,同时确定了各危险地区(点)的地质灾害种类,提出了防治对策,明确了各危险点(地段)的应急防灾责任人。

  《预案》要求,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级领导机构。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日常监测预警责任制,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各地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多发区要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地应尽快开展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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