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台北“地检署”今日10时左右宣布,以涉嫌背信、伪造文书等12项罪嫌起诉“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检方并具体求刑16年。被起诉的被告包括刘泰英、“中华开发”副总经理施哲雄、前“立委”林明义、前“总统府秘书室主任”苏志诚胞弟苏志仁等人。
据岛内媒体报道,新瑞都案大追查中关于刘泰英的部分今天调查终结,检方共起诉10人,缓起诉5人,刘泰英以12项犯罪事实,处以16年重刑。
新瑞都案继今年2月第一波起诉苏惠珍等5人后,今天检方第二波起诉包含刘泰英等10人,缓起诉部分5人,并表示不排除有第三波起诉起诉名单。检方表示这次的调查传唤了千人,调查了600份卷宗,调查终结,在刘泰英羁押4个月之后,将刘泰英以涉及内线交易、收取钜额佣金等12项犯罪事实,处以16年的重罪。
据悉,同案被告前“立委”林明义被具体求刑4年,苏志仁为3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