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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试点选定华东四省一市 方案8月底前审定

2003年06月05日 14:56

  中新网6月5日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华东四省一市进行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满足华东地区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要。

  电监会市场部主任谢振华在就试点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华东是今年开展电力市场试点的地区之一,选择华东地区开展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有许多有利因素。

  据他介绍,为促进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考虑华东地区的资源分布、负荷特性和电网结构等情况,确定华东电力市场的范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

  华东电力市场试点的时间安排按以下进度掌握:2003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的审定;在此基础上,抓紧制定试点的有关规则、监管办法、技术支持系统方案;2004年一季度进入模拟运行,4月1日开始试运行。

  为保证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电监会成立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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