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日电(记者李鹏)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扩大,比例提高。这标志着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迈出重要一步,长期困扰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
这一经国务院批准的新政策规定,今后中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目前不得超过总资产的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
该《办法》还规定,企业债券应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一买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买卖企业债券;保险公司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的百分之十五或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二,两者以低者为准。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保险资金。今年一季度全国保费收入一千一百四十八点九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加二百八十二点五七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六千二百九十一点五五亿元,比上年末增加四百九十二点三亿元。但目前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特别是对投资企业债券限制较严,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运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