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韩国“野蛮女友”、著名电影演员全智贤和所属公司SIDUS-HQ29日以LG电信和广告会社“违反广告专属合同,侵犯肖像权”为由,向汉城法院提出了要求赔偿25亿韩元精神损失的诉讼。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全智贤在诉讼状中称,自己在三月份与被告会社签订了有关广告模特合同,出演了“LG电信会员卡”的TV广告,但是被告不经任何商议,就在广告上把合作会社的企业标志和代表商品的照片加以合成,使全智贤为被告的合作会社做了广告。
全智贤拍摄的广告内容展现了全氏在棉花糖中的场面,拍摄时棉花糖表面并没有任何标志,但此后通过电脑处理,在棉花糖表面贴上了LG电信会员卡合作会社电影制片公司和便利店等的企业标志。
对此LG信用卡表示,“在使用会员卡可以获得诸多优惠的广告中插入合作会社的标志是很自然的,根本没有为合作会社间接做广告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