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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在华设立代表处协议

2003年05月30日 06:14

  中新网5月3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在华设立环境署代表处的协议》29日在内罗毕签署,中国常驻环境署代表郭崇立大使和环境署执行主任特普费尔在协议上签字。

  据新华网报道,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署理事会的有关决定以及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的成果,加强区域化进程,加强环境署在国家层次上的工作力度,环境署于2002年10月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环境署驻华代表处工作的正式启动。

  郭崇立在签字仪式上说:“中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一直认为,把中国的环保工作搞好了,本身就是对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贡献。北京代表处的设立,将会对双方的合作,对推动中国的环保工作,对便利环境署在中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特普费尔说,环境署十分重视中国在环保工作方面的成绩和教训对世界其它地区,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借鉴作用。北京代表处的设立“是双方加强合作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据了解,多年来中国一直与环境署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全球、区域、次区域以及国家层次上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这次北京代表处的设立,将特别有助于加强双方在国际环境法律文书的制订和实施、环境监测评价和早期预警以及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合作。

  目前,联合国环境署只在俄罗斯的莫斯科和中国的北京设立了驻国家的代表处。(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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